玉龙 发表于 2026-6-1 16:03:25

冒充监狱工作人员谎称“带菜买药”,诈骗狱友妻子1.6万元


江西宁都县的陈某某,其丈夫廖某某正在监狱服刑,且长期患有高血压和痛风,身体状况不佳。2024年2月初,被告人罗某生与廖某某被羁押在同一监室。罗某生是一名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惯犯,在狱中依然不改投机取巧的本性。日常闲聊中,罗某生有意无意地打听廖某某的家庭情况,得知廖某某家境尚可、妻子对丈夫极为牵挂,且廖某某因身体原因需要经常服药。罗某生暗自记下了这些信息,并在廖某某转监填表时,偷偷记下了其妻子陈某某的电话号码,准备等自己刑满释放后实施诈骗。

2024年2月28日,罗某生从看守所刑满释放。走出看守所大门的那一刻,他没有想着重新做人,而是立即启动了精心策划的骗局。几天后,他拨通了陈某某的电话。在电话中,罗某生自称是“监狱负责制作衣服的跟单员”,声称自己能够自由进出监狱,可以帮忙往监狱里给廖某某“带菜改善伙食”。他描述得绘声绘色:监狱里的饭菜如何寡淡,廖某某如何因为吃不好而身体每况愈下。陈某某救夫心切,当即表示愿意配合。罗某生提出,每月需要向其支付1000元作为“带菜费”。陈某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当场给了罗某生1000元现金,还添加了他的微信,以便后续联系。

此后的几个月里,罗某生不断编造新的理由向陈某某索要钱财。他一会儿说廖某某的病情加重,需要买“特效药”;一会儿说自己在帮廖某某“带菜”的过程中被监狱管理人员发现,需要交“罚款”才能摆平;一会儿又说自己的手机坏了,需要借钱买新手机才能继续联系。每一次,陈某某都信以为真,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微信转账。她前后共计被骗16655元,这些钱全部被罗某生用于赌博、买彩票和个人挥霍,一分也没有用在廖某某身上。

东窗事发后,陈某某在探望丈夫时提及此事,丈夫却表示从未收到过任何“加菜”或“药品”,也从未听说过罗某生这个人。陈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罗某生被抓获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查明,罗某生此前已有5次盗窃前科、2次行政拘留记录,是名副其实的“六进宫”人员。法院认为,罗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罗某生具有累犯情节、未退赔被害人损失等因素,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监狱内的物品配送、加餐、药品供应等均有正规的管理流程和审批制度,不存在外部人员每月收费“代劳”的所谓“特殊渠道”。家属切勿轻信此类谎言,更不应向任何声称可以“往里送东西”的个人账户转账。如需为服刑人员汇款或寄送物品,务必通过监狱公布的官方渠道办理。同时,服刑人员在狱中也不应随意向他人透露家属的联系方式和家庭情况,这些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取,就可能成为诈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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