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帮他们申请到低保,他们的第一句话是“终于能吃顿饱饭了”
邓某,生活困难,因无其他经济来源,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协调,成功为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廖某,因在监狱服刑多年,家庭无经济来源,其妻陈某某体弱多病,生活极度困难。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主动对接民政部门核实信息,为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并争取到3000元临时救助金。龙某,身患残疾,无固定收入,刑满释放后生活陷入困境。司法所工作人员入户核实情况,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第一时间联系民政部门协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帮助其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
这不是个例。仅某县司法局安帮中心的数据显示,已有数十名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办理了低保。安置帮教机构在走访中发现帮扶对象存在困难后,会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对接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
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困难群众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刑满释放人员属于适用对象之一,只要符合条件,就有权利申请。刑满释放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释放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长期服刑人员出狱后往往面临“三无”困境,低保和临时救助能够帮助他们度过回归社会初期的生存危机。陈某的家属在拿到低保后泪流满面,说“终于不用为下一顿饭发愁了”。这是无数困难家庭的真实写照。家属在亲人出狱前,可以提前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低保申请条件,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等基础材料,待亲人出狱后第一时间协助申请。遇到困难时,可以请求司法所介入协调,由司法所对接民政部门办理,往往比个人申请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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