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6-5 09:49:05

那笔“法院罚金”的催缴电话,她转账后发现法院根本没立案


周秀英的儿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罚金。判决书上写得很清楚,罚金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但周秀英一直没去交这笔钱,不是她不想交,而是她听其他家属说,交了罚金对减刑有帮助,她想等儿子减刑申报的时候再交,让这笔钱“发挥最大的作用”。她把两万元存了一张定期,想着等需要用的时候再取出来。

一天下午,周秀英接到了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一个本地的座机号码,看起来像是某个单位的办公电话。对方自称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李法官”,声音严肃,带着一种让人不敢质疑的权威感。李法官说:“周秀英吗?你儿子郭某某的罚金两万元,判决生效已经超过六个月,至今未缴纳。我们已经立案强制执行,你名下的房产和银行账户将被依法查封和冻结。如果你在今天下午五点前主动缴纳,我们可以暂缓执行措施。”

周秀英手里的杯子差点掉在地上。她最怕的就是房子被查封。那套房子是她和老伴一辈子的积蓄买的,老伴去世后,那是她唯一的栖身之所。她连忙说:“李法官,我交,我马上交。您别封我的房子。”李法官说:“那好,我把法院的缴款账户发给你,你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转账成功后把凭证截图发给我,我这边帮你销案。”

周秀英收到了一个银行账号。她没有多想,马上把定期存款取了出来,加上卡里的一些零钱,凑了两万元,转了过去。转账成功后,她把截图发给了李法官。李法官回复说:“收到,案件已经结案,不会再查封你的房产了。”周秀英松了一口气,她觉得花两万元保住了房子,值了。

第二天,周秀英觉得心里还是不踏实,就拨打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电话,想确认一下罚金的事情是否真的处理完毕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在查询了系统后告诉她:“您儿子的案件,判决生效后还没有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没有对您儿子的罚金案立案执行,也没有姓李的工作人员给您打过电话。您转的两万元,没有进入法院的任何账户。您可能遇到了诈骗。”

周秀英不相信,她把自己收到的转账账号报给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她:这个账号不是法院的对公账户,而是一个个人账户。法院的所有执行款项都必须缴纳到指定的对公账户,不可能要求当事人转账到个人账户。周秀英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她赶紧跑到派出所报案,但骗子账户里的钱已经被转走了,追不回来了。

周秀英蹲在派出所的走廊里,哭了很久。两万元,她和老伴攒了好几年。她本来可以用这笔钱给儿子缴纳真正的罚金,现在全进了骗子的口袋。更让她难受的是,真正的罚金她还得再凑,因为判决书上的两万元一分都不能少。这意味着她要再从生活费里省出两万元来,对于一个靠退休金生活的老人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罚金的缴纳应当凭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和缴款通知书,到法院指定的银行对公账户缴纳,或者通过法院的官方线上渠道缴纳。任何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的“强制执行”“账户冻结”“限时缴纳”并要求转账到个人账户的行为,都是诈骗。家属如果接到此类电话,应当立即挂断,然后通过法院公开电话或官方网站自行核实。不要因为害怕失去房子而失去判断力——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依法送达正式的法律文书,不会通过一个陌生电话来通知你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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