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6-5 13:29:49

“我可以帮你查老公的消费记录”,查一次一百元,她查了两年发现全是编的


李雪梅的丈夫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已经服刑三年。每个月,她都会通过监狱指定的渠道给丈夫存五百元生活费。但她心里一直有一个疙瘩——她不知道丈夫的钱花在了哪里。她担心丈夫在里面乱花钱,担心他被人骗了买东西,担心他偷偷把钱给别人。她每次打电话都想问,但丈夫总说“够花,你别操心”。她越是不被告诉,越是想知道。

一个自称“内部人”的人在家属群里说,可以帮忙查询服刑人员的消费明细,包括每一笔交易的日期、时间、商品名称、价格。查询一次一百元,包月三百元。对方还发了一张截图,是一个消费记录系统的界面,上面有服刑人员的名字、编号,下面列着“方便面、五元”“牙膏、八元”之类的记录。李雪梅觉得这个服务太有用了,她终于可以知道丈夫的钱花在哪里了。

她转了第一个一百元。几天后,对方发来一份消费记录,上面写着某月某日买了方便面、某月某日买了牙膏、某月某日买了洗发水。记录很详细,每笔金额都不大。李雪梅觉得丈夫没有乱花钱,心里踏实了一些。她觉得这个服务很值得,于是每个月都查一次,后来又改成了包月,每个月三百元。连续查了两年,花了两千多元。

她每个月都会仔细看那些消费记录,有时候还会拿着记录去问丈夫:“你上个月是不是买了两包方便面?”丈夫说“是”,她就觉得记录是真的。但她不知道的是,丈夫买方便面是事实,但那个人发给她的记录上的日期根本对不上——丈夫是月初买的,记录写的是月末。李雪梅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她只是粗略地看了一下商品名称就信了。

直到有一次,她在会见时随口问了一句:“你上个月是不是买了两次方便面?一次是十号,一次是二十号。”丈夫愣了一下,说:“没有啊,我上个月只买了一次方便面,是五号买的。你怎么知道的?”李雪梅说查到的记录上写的是十号和二十号。丈夫的脸色变了:“妈,你又找人查我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消费记录不给外人看,你查到的那些东西是假的。那个人随便编了个数字就发给你了。你查了两年,花的钱比我两年的生活费还多。你把钱省下来给我存着不好吗?”

李雪梅握着话筒,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想起自己两年来的每一个月,都是在收到那份假记录后才安心睡觉的。那份记录是她的安眠药。但她不知道,那个安眠药是假的,它让她睡了两年,也让她花了两年冤枉钱。她问丈夫:“那你的消费记录能不能给我看?”丈夫说:“可以,但我只能在电话里告诉你,没法打印给你。你要想知道,就直接问我,不要花钱去问骗子。”

服刑人员的狱内消费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对家属公开。家属无法通过任何非官方渠道获取这些信息。服刑人员本人可以通过管教查询自己的消费余额和明细,如果愿意,可以在亲情电话或会见时告诉家属。任何声称可以“内部查询”消费记录并以此收费的个人,都是在利用家属的不安全感来赚钱。他们查不到任何真实信息,回复的内容要么是根据你透露的倾向编造的,要么是从网上随便编的。与其花钱去买一份假记录,不如在电话里多问丈夫一句:“你钱够花吗?”他的回答,比任何假记录都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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