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 发表于 2026-6-8 09:46:32

微信群里有人说能“操作立功材料”,交2万帮丈夫弄一个“重大立功”,我差点转了


我丈夫的刑期比较长,正常减刑的话也要坐很久。我每天都在想,要是他能有个“立功表现”就好了,那就能减很多年。有一天我在一个家属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了一条消息:“谁想给里面的人办立功?我有路子,重大立功,减刑两年起步,需要的私聊。”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私聊了他。他自称姓黄,说自己是“专门做这个的”,已经帮十几个服刑人员成功办理了立功减刑。他说他的“路子”是在外面帮里面的人“找线索”,然后通过某种方式“传递”进去,让里面的人去“举报”,这样就能认定为立功。

他说得很专业,说什么“检举立功需要提供具体的犯罪线索,包括嫌疑人姓名、身份证号、犯罪事实,这些我们都能帮你搞定”。他还说“现在政策严了,一般立功减得少,要做就做重大立功”,收费2万,先付1万定金,事成后再付1万。

他给我发了一份“成功案例”的截图,是一份法院的减刑裁定书,上面写着“该犯在服刑期间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减刑二年六个月”。截图里的名字和案号打了马赛克,但看着确实挺真的。

我当时差点就把1万块转过去了。就在我要扫码付款的时候,我手机弹出来一条新闻,是最高检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一个犯罪团伙专门帮服刑人员“买立功线索”,通过向外面的人购买犯罪信息,再让服刑人员“举报”,从而骗取减刑。这个团伙被一锅端了,涉案的服刑人员不仅没减成刑,反而被加刑了,还被取消了所有的减刑资格。

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赶紧把那个黄某的微信删了。

后来我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根据《刑法》和《监狱法》,服刑人员的立功表现必须由本人实际提供,线索必须真实有效,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后才能认定。任何由家属在外面“操作”的立功材料,都是伪造的,一旦被查出,不仅不能减刑,还要追究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构成包庇罪或者伪证罪。

我想告诉所有家属:减刑、立功没有捷径。如果你花钱帮里面的人“买”了一个假立功,你毁掉的不是他的刑期,是他的整个人生——他会因为你的“帮助”,从一个普通的服刑人员变成一个对抗司法的人,后果比你想象的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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