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以后,我去人社局领了一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说实话,我以前很要强。总觉得找工作是自己的事,不需要别人帮忙。所以在被十几家公司拒绝以后,我还是自己扛着,不好意思去求助。直到有一次我在司法所报到,工作人员问我最近在干什么,我说在找工作,但一直没找到。他拿出一张表,说:“你填一下这个,我们帮你推荐岗位。”
我愣了一下——还有人帮我找工作?
他递过来的那张表,是一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他说:“你属于刑满释放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填完以后,我们会把你的信息录入就业系统,帮你对接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另外,录用了你的企业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所以他们也有动力招你这样的人。”
我这辈子没觉得自己“困难”过。但那一刻,我觉得这不是困难不困难的事,这是有人愿意拉你一把的事。表填了,工作人员帮我推了几家爱心企业。其中一家是服装厂,问我有没有缝纫经验。我说我在监狱里学了三年缝纫,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老板当场拍板——留下来了。
我后来才知道,根据相关就业帮扶政策,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后,录用的企业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也就是说,招你这样的人对企业有好处,所以企业愿意给你机会。这不是施舍,这是政策红利,是你作为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全国各地都在推行类似的安置帮教措施。比如江西省鄱阳县,从2025年8月起,人社部门与饶州监狱共建就业之家,累计为千余名临释及刑释人员提供了多层次就业创业服务。比如甘肃省西和县,2025年全年安置刑释人员就业87人,其中基地吸纳18人,自主创业13人,企业安置56人,发放安置帮教补助经费43.5万元,就业率达到82.1%。
这些数字告诉你一件事——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背后有一个体系在帮你。
不要觉得去求助是丢人的事。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在重返社会时的勇气,不在于他能不能独自找到出路,而在于他愿不愿意承认自己需要帮助。司法所、人社局、安置帮教基地、爱心企业——这些都是你回归路上的手电筒,照亮你脚下的路。你不伸手,别人想拉也拉不动。
警示:刑满释放人员在求职路上不要单打独斗。主动联系当地司法所的安置帮教科、人社局的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获取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政策。这些都是你的合法权利,不需要送礼,不需要关系,一张表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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