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一个刚出狱的兄弟租房子,房东听说他是刑满释放人员,直接说“不租”
我有一个同改,出来以后没地方住,想租个房子。他看中了一个单间,月租六百,条件一般,但胜在便宜。中介带他看了房,他很满意,交了定金。第二天中介打电话来说,房东听说你是刑满释放人员,不租了,定金退你。他不死心,又找了几个房源,每次都是看房的时候好好的,一说身份就黄了。
他打电话跟我诉苦,说“我这辈子是不是连个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了”。我听了心里很难受。我比他早出来一年,租房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的事。后来我学聪明了——租房时不主动提身份,房东问工作,我就说“在XX公司上班”,问以前的经历,我就说“一直在外地打工”。不是想骗人,是不想因为“刑满释放”四个字被拒之门外。
我帮他找了一个房子,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不怎么看身份证,也不问那么多。我让他填资料的时候“职业”那一栏写“自由职业”,以前的工作经历写“个体经营”。他照做了,顺利租到了。搬进去那天我帮他收拾,他坐在那个空荡荡的房间里,说“终于有个窝了”。
我不是教他骗人,我是教他保护自己。有些信息,法律没有要求你必须主动公开,你就可以选择不说。这不是撒谎,是自我保护。当然,如果房东明确问你“有没有坐过牢”,你应该如实回答,因为隐瞒可能构成欺诈,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但在对方没有明确询问的情况下,你没有义务主动披露你的犯罪记录。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后来我查过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就业促进法》,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记录属于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披露。租房属于民事行为,出租方在合同签订前主动询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如果对方没有问,你没有主动说明的法定义务。
这个兄弟后来在那间房子里住了两年,攒够了首付,买了一套小房子。搬走那天他请我吃饭,说“那间房子是我的第一个窝,我会记一辈子”。
提醒:出狱后租房可能会遇到歧视,这不是你的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自己的隐私,不主动披露无关信息,这不是欺骗,是生存。但如果有明确询问,请如实回答,不要因小失大。一个好的房东不会因为你过去犯过错就否定你,但你需要先找到一个愿意了解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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