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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的吴先生,今年三十八岁,在一家物流公司当司机。他的儿子小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省内某监狱服刑。小吴入狱前是一名健身爱好者,每周要去健身房四五次,练得一身肌肉。入狱后,小吴最想念的就是健身器材。每次探视,他都会跟父亲说:“爸,监狱里虽然有健身器材,但是人多器材少,一周只能轮到一两次,根本练不过瘾。”
吴先生心疼儿子,总想帮儿子解决这个问题。2027年11月,吴先生在一个“服刑人员家属互助”QQ群里看到一条广告。广告中说:“本人是监狱健身房的管理员,可以安排服刑人员额外使用健身器材。每月600元,可以增加4次使用机会,安排在晚上或周末的非开放时间,保证器材随便用,没人抢。”广告下方还附有几张“健身房内部照片”,看起来确实是监狱里的健身场地。
吴先生添加了广告发布者的QQ,对方昵称叫“王哥”,头像是一张健身照片。王哥在QQ中说:“我在监狱健身房干了三年了,跟管器材的民警关系很好。你儿子想多练,我帮他安排。你先把600元转过来,我下个月就给他安排。”吴先生转账600元。一个月后,他去探视儿子,问:“这个月是不是可以多去几次健身房了?有没有人额外给你安排?”儿子一脸茫然地说:“没有啊,健身房还是每周开放两次,大家轮流用,根本没有额外的机会。而且健身房的管理员是监狱民警,怎么可能在外面收钱?你是不是又被骗了?”
吴先生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他试图联系王哥,发现对方已经把他拉黑,QQ群也解散了。他向监狱官方电话核实,监狱方面告知:监狱内部的文体活动设施对服刑人员统一开放,使用时间和频率由监狱统一安排,不存在“额外使用机会”的收费服务。监狱民警不会以个人名义向家属索要“器材使用费”,也不会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私下联系家属。任何以“安排健身”“增加运动时间”为名向家属索要钱款的,均为诈骗。
监狱的生活秩序和活动安排是统一的,所有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平等使用文体设施。家属不要相信任何“内部人员”“特殊渠道”可以帮亲人获得“优待”的承诺。在监狱里,公平是最基本的原则,没有人能花钱买到“特权”。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首发于微爱帮APP,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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