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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的张阿姨,今年五十八岁,儿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省内某监狱服刑。张阿姨每次探视都想给儿子带点东西,但监狱规定家属不能直接递送食品和生活用品,只能通过会见室民警登记后转交。2026年5月,张阿姨去探视时,在监狱大门口遇到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中年男子。男子胸前挂着一张工作证,上面写着“某某监狱安保”字样。男子主动走过来对张阿姨说:“阿姨,你是来探视的吧?想不想给里面的人带点东西?我是门卫,可以帮你把东西带进去,不用登记,直接送到你儿子手上。一次200元,保证送到。”
张阿姨手里正好拎着一袋水果和几包香烟,她犹豫了一下。男子又说:“你登记的话,水果不一定能过,香烟肯定不行。我帮你带进去,保证没问题。”旁边还有一个人凑过来说:“大姐,这个人确实能带,我上次就是找他帮忙的,东西收到了。”张阿姨信以为真,把水果、香烟和200元现金一起交给了男子。男子接过东西,说:“你放心,我下午就送进去,你儿子明天就能收到。”
一个月后,张阿姨去探视儿子,问:“上次我托人给你带的水果和香烟收到了吗?”儿子说:“没有收到任何东西。妈,你是不是在门口被人骗了?门口那些自称门卫的人都是骗子,监狱的门卫不会私下收钱帮人带东西。”张阿姨这才知道上了当。她试图找那个穿保安制服的人,但再也没有遇到过。
监狱的进出管理有严格的制度,门卫的职责是核验出入人员身份、维护大门秩序,不会私下收取家属钱款代送物品。家属送交物品应当通过会见室民警办理登记和转交手续,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门卫”“保安”身份向家属索要“带物费”的行为,均为诈骗。家属在监狱门口遇到自称可以“帮忙带东西”的人,应当立即向会见室民警举报,切勿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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