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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监狱工作人员”3天连骗3个家属,“找轻松活”“转监狱”“打点关系”全是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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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4: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江西弋阳的吴某,2025年11月6日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绝大多数人想的是重新做人、回归社会。但吴某想的却是另一回事——他手头没钱,急需“搞钱”。他想起了在服刑期间记下的几个同仓人员的家属信息,决定利用这些“资源”干一票。

11月6日当天,吴某找到了被害人邵某。他一脸诚恳地说:“你叔叔在监狱里干活太苦了,我在里面认识人,可以帮他‘找点轻松的事情做’,不用天天踩缝纫机。你给我5000块,我帮你打点。”邵某信了,当场转了5000元。

11月7日,吴某又联系上被害人张某。这次他换了剧本:“你儿子在监狱里眼睛有病,我可以帮他转监狱,转到有眼科治疗的监狱去。转监狱需要‘协调费’,你给我1万。”张某救子心切,转了1万元。

11月12日,吴某找到了第三个被害人江某。剧本又换了:“你儿子在里面需要‘打点关系’,我认识监区的管教,可以帮你儿子过得舒服点。你给我5000块现金。”江某又信了。

三天之内,吴某连骗三个人,手法干净利落。每次的理由都不一样——“找轻松活”“转监狱治疗眼疾”“打点关系”——但本质都一样:利用家属对亲人的担忧,编造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收取所谓的“办事费”。

11月13日,江某转账后越想越不对劲,打电话到监狱一问才知道根本没有吴某说的这回事,当即报了警。当天吴某就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弋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警示:吴某三天之内连骗三个人,每次都换一个剧本,说明这种“冒充监狱内部人”的骗局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套路——先是声称自己能“办事”,再编造一个家属最关心的问题(轻松岗位、转监、打点关系),最后开口要钱。监狱管理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公开透明的监督渠道,不存在任何私下交易或所谓的“内部人运作”。服刑人员家属如遇到有人声称能“找轻松活”“转监狱”“打点关系”并要求转账的,一律是诈骗。请通过监狱官方电话或现场咨询等方式核实,切勿轻信他人承诺并向私人账户转账汇款。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首发于微爱帮APP,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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