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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那天无家可归,司法所帮他找了住处还发了1500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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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5: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随县草店镇的罗某,在监狱里待了整整二十年。二十年前他进去的时候,家里的老房子还在,父母还在,村里还有人认得他。可二十年过去,父母早已相继离世,老房子年久失修,屋顶塌了一半,墙也裂了缝,根本没法住人。他没有妻子,没有子女,兄弟姐妹也多年没有联系。2025年他刑满释放那天,走出监狱大门,手里只有一张释放证明和几十块钱路费。他不知道该去哪里。

草店司法所在他出狱前就收到了监狱的预通知。工作人员核查信息后发现,罗某属于典型的“三无人员”——无住所、无生活来源、无亲属照料。司法所立即启动了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机制,把他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他们提前与村委会沟通,排查村内闲置房源,最终选定了一处扶贫搬迁点的闲置房屋作为临时安置点。村委会派人把房子打扫干净,配齐了床、被褥等基础生活用品。同时,司法所对接镇民政办,详细说明罗某的情况,民政办快速响应,为他发放了1500元临时救助金。

出狱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监狱完成对接后,直接护送罗某住进了临时安置点。工作人员给他详细讲解了安置帮教政策、临时救助的相关规定,告诉他下一步可以申请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罗某站在那间虽然简陋但干净的屋子里,眼眶红了好几次。他对工作人员说:“我以为出来以后要睡大街了,没想到还有人管我。”

随县草店司法所的这次帮扶,并非个例。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三无人员”都建立了类似的帮扶机制。宜城市司法局协调民政部门,对36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人员,各地严格执行“必接必送”制度,出狱当日由司法所和家属共同前往监狱接回,确保从“出狱门”到“进家门”无缝对接。

如果你是即将出狱的服刑人员,或者你是家属,请记住:出狱前一个月,主动向管教干部了解安置帮教政策,问清楚当地司法所的联系方式。出狱后第一件事,是带上释放证明去司法所报到。不要因为“丢人”或者“不想麻烦别人”就一个人硬扛。政策就在那里,你不去问,它就只是一纸文件;你去了,有人帮你跑手续、找房子、申请救助金。罗某能住进临时安置点,不是因为运气好,是因为他去了司法所报到,把事情说明白了。出狱后无家可归,不是你的错,但你不开口求助,谁也帮不了你。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首发于微爱帮APP,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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