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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方在网上看到一个保险广告,标题写着“服刑人员家属的专属保障——狱内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二十万”。广告里说这款产品是专门为服刑人员设计的,如果在监狱里发生意外受伤、突发疾病甚至身故,家属都能获得高额赔偿。广告里还配了感人的文案:“他在里面,你在外面。你保护不了他,但保险可以替你守护他。”老方看得心里一酸,想到儿子在里面万一出点什么事,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花点钱买个心安也值。一年保费两千四,他交了一年的钱,收到了一份电子保单。
后来儿子在车间干活的时候手指被机器划了一下,缝了好几针。老方找出那份保单,按照上面的理赔电话打过去。理赔专员听完情况之后说,您儿子的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条款里写得很清楚——意外伤害指“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手指划伤属于轻微伤,达不到全残标准,不在保障范围内。老方说你们广告上不是说“意外受伤”都赔吗?理赔专员说广告是宣传用语,具体保障范围以保险条款为准。老方戴上老花镜把那份密密麻麻的条款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发现里面免责条款一大堆,真正能赔的情况少之又少——必须是重大伤残或身故才能触发理赔,而且还有一大堆除外责任。
家属们,买任何保险之前都要仔细阅读条款原文,尤其是“保什么”和“不保什么”这两部分。不要因为广告上说“专门为服刑人员家属设计”就冲动下单。那些动人的广告语背后,藏在条款小字里的免责内容才是真正决定你能不能拿到赔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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