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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玉龙 “他才十六岁……” 这是我在看守所里听过的、最让人心里发沉的一句话。未成年人在押,对任何一个家庭都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理,与成年人是完全不同的体系。 我在里面见过未成年人监区。那里的管理方式、教育内容、甚至管教的语气,都和成年人这边明显不同。今天这篇文章,帮家属了解:未成年在押人员有哪些特殊保护?在里面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家人能为他做什么? 一、关押场所:与成年人严格分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四条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成年在押人员应当与成年在押人员分别关押、分别管理。 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不和成年人关在同一个监室,一般设有专门的未成年人监区或未成年监室。日常活动、学习、训练,均与成年人分开进行。在押未成年人的管教通常接受了针对未成年人特点的专门培训。 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基本保护,目的是防止交叉感染和成年在押人员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二、方针原则:“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理,法律明确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这不是“犯罪没事”,而是法律认识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人格可塑性强,应优先考虑通过教育和感化使其回归正轨。 具体体现在:管理方式上强调教育引导而非单纯惩处。日常安排上突出学习和思想教育。行为考核上注重悔改表现,积极改过会给予鼓励。 三、管教方式:更侧重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做法,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日常管教与成年在押人员相比有显著差异: 思想品德教育占比更大。 包括法律法规常识、道德规范、社会责任感、对被害人的道歉与修复意识等。很多未成年监区将思想教育视为核心内容。 文化课学习是重要组成部分。 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在押人员,看守所应当配合教育部门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安排文化课程,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基本常识等。 心理辅导与行为矫治。 针对未成年人常见的冲动、盲从、易受诱惑等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部分看守所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师或邀请社会心理工作者定期入所辅导。 与成年人的最大区别:未成年管教更侧重教育引导、学习重塑和家庭沟通,而非纯粹的规范化管理。 四、通信与会见:家属的探访权利未成年在押人员的通信会见权利,原则上与成年在押人员相同,但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酌情处理空间: 通信方面: 与家属通信的权利得到保障,流程与一般信件相同。对于未成年人的家信,管教在检查时可能酌情关注信件的心理健康影响。 会见方面: 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变,但针对未成年人的亲情会见、亲情帮教活动,部分看守所在安排上更为积极,视其为教育挽救的重要环节。 家属在写信时,可以侧重:鼓励他认真参与文化课学习、嘱咐他听管教的话、告诉他家人始终在等。未成年人的信里,家人的鼓励和正面引导,比任何说教都更管用。 五、分流转处:送往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后,通常送往专门的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而不是成年监狱。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专门关押未成年犯的场所,在管理和教育上更符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管理方式以教育和行为矫治为导向,设有更系统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家属会见和亲情帮教活动的组织更为频繁。 相较于成年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更像一所实行严格管理的特殊学校。在这里,家属可以通过通信、会见和亲情帮教活动,持续参与孩子的矫正和回归之旅。 六、家属的误区与正确做法误区一:“他年纪小,关两天就出来了。”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同样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涉及严重罪行的可能面临逮捕、起诉和审判。法律给予的保护是程序性和教育性的,不是无条件免责。 误区二:“在里面会被成年犯欺负。” 不会。如前所述,未成年与成年人是分开关押的,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家人不必过度担心他在里面被成年在押人员侵害。 误区三:“出来就完了,这辈子没救了。”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意味着他出所后重新入学、就业,在法律上都有重启的可能。家人的信任和陪伴,是他重新开始的最大底气。 家属现在可以做好的几件事: 通信中正面引导。不要只表达焦虑和失望,多写鼓励和信任。内容可以包括:鼓励他看书、学习、反省自己,告诉他家人在等他、相信他能改好。 配合看守所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帮教工作。如有亲情帮教活动,尽量参加。这既是法律赋予的机会,也是对他最直接的支持。关注法律程序中适用于未成年人的专门保护: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优先权、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通过律师了解这些保障是否落实到位。 写在最后十六七岁,在外面正是在操场上疯跑、在教室里打瞌睡、为一封情书心跳加速的年纪。在看守所的高墙里,这个年纪的孩子,有的半夜会在梦里喊妈妈。 他们做错了事,有些错还很严重。但他们还在长,人生观还在形成,还有机会回头。 家属啊,你的孩子现在最需要的东西不是训斥,不是你放弃的眼神。是他从里面往外面看的时候,还看得到一个人在对他招手。 告诉他:不管犯了多大的错,你还有机会重新开始。妈妈在。爸爸也在。我们都等你长大。 文章来源 本文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分别关押未成年在押人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与保护规定 司法部《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关于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和权益保障的制度安排
特别声明: 本文为面向服刑人员及家属的公益性知识科普,仅供参考。各地看守所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具体管理安排和帮教措施存在差异,以当地监管场所实际规定为准。涉及具体个案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文章首发于 微爱帮APP 微爱帮,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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