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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检察院对已经批捕的嫌疑人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重新评估的法律程序。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有羁押必要,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律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检察院会重点审阅几个因素:嫌疑人是否认罪悔罪、案件性质是否较轻、退赃退赔是否到位、是否有固定住所和合适保证人、是否有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羁押等。家属可以帮律师准备的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固定住所证明、保证人身份和收入证明、退赃退赔凭证、被害人谅解书。如果他有慢性病或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病历和诊断证明也是重要参考材料。
家属不要以为这些证明材料只是走流程,每多一份扎扎实实的材料,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的可能性就多一分。把你看似在做的“后勤工作”想象成在帮他铺一条通往看守所外面的路,这条路不是靠关系,是靠合法材料一块一块铺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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