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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才的儿子因为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了四年半。孙大哥拿到判决书之后一直不服,觉得儿子虽然是参与了打架但没动刀子,判得太重。他跟家里人商量着要不要上诉,也在几个家属群里问了别人上诉的程序。刚有这个想法没几天,他手机上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对方自称是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说他们在案件复查过程中也注意到了这个案子,认为确实有量刑过重的问题,上诉的改判空间很大。但按照最新规定,家属需要先缴纳一笔上诉保证金,五千块钱,用来保证上诉期间不逃跑不串供。案子改判减刑之后保证金会原路全额退还。
孙大哥听完觉得对方说得有理有据,还准确说出了他儿子的案由和一审刑期,就没怎么怀疑。他把钱转了过去,转到的是一个个人账户。转完之后那个所谓法官又打电话来说还要补交什么材料费,孙大哥才觉得不对,到法院立案大厅一问,工作人员告诉他法院从来没有上诉保证金这个收费项目,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就行,不交任何保证金。
孙大哥再打那个号码,已经是空号了。我告诉他,任何时候有人以公检法机关的名义打电话让你转账交保证金的,直接挂断。公检法办案不会通过电话收钱,诉讼费、罚金等所有法定费用都有正式的缴费通知和银行单据,不会要求你把钱转到个人账户。另外骗子能说出案件信息不代表他就是内部人员,判决书文书信息在很多公开渠道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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