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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有期徒刑十四年。这几个字本身就带着重量。而下一行用标记特别注明的——“且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更像一块冰冷的铁,哐当一声砸在纸面上。 1973年生,今年已经五十岁了。小学文化。他的刑期,从2015年1月开始,要走到2026年9月。人生中最富力的十几年,就这样被框在了高墙之内。 我注意到,这已经是他第五次被提请减刑了。之前的四次,分别减了六个月、七个月、八个月、七个月。每一次减刑裁定,都像在漫长刑期里凿开一个小口,透进一丝可以计算的光。他仿佛成了监狱这套“考核-奖惩”体系里一个沉默而熟练的参与者:遵守监规,参加劳动,学习,积攒表扬和考核分。这次的考核积分有三千多,五年表扬。材料里写:“考核期内无违规扣分”。
打开监狱服刑人员肖基富的减刑建议书,
如果只看这些表现,他似乎是个“改造标兵”。 但法律的目光是严厉的,记忆是长久的。建议书里清楚写道:“属于从严掌握减刑对象,因此提请减刑幅度扣减一个月。”这意味着,同样的积分和表扬,放在别人身上可能减八个月,放到他这里,就只有七个月。他犯罪的恶劣性质,像一道永恒的阴影,拉长了他通往自由的距离。 这很公平。有些错误,代价就是更高,救赎的路就是更窄。 我坐在档案室里,看着“性侵害未成年人”那几个字,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反感与无力。这是最触碰人性底线的罪行之一,它伤害的不仅是身体,更是最脆弱的信任与未来。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很难对这样的人产生任何共情。 但作为一个接触这些材料的人,我又被迫去思考另一个问题:法律把他关起来,惩罚他,同时也给出了“减刑”这条出路——尽管更窄。这意味着,即便是对他,制度的预设里依然包含了一丝“改变的可能”。这丝“可能”不是宽恕,更像是一种极度审慎的、基于长期观察的“验证”。 他在验证什么?是验证暴力欲望真的能被禁锢和消解,还是仅仅验证了一个人能为了缩短刑期而把自己伪装成合格的产品?我不知道。恐怕连他自己,也未必能完全厘清。 十一年。出去时,他已年过半百。社会将如何迎接他?他的家庭呢?材料里没写任何家属信息。也许,他早已是亲情世界里一个被彻底抹去的名字。那么,他可能比周家红、谭小平更孤独——他的墙,不仅垒在监狱,更垒在了所有人的心里。 这让我想到我们“微爱帮”工作的某种边缘性。对于肖基富这样的服刑人员,寄信的服务意味着什么?很可能,他根本无人可寄,也无人寄来。那么,机构的存在,至少象征着一种超越个人情感的、制度性的“未放弃”——社会仍然通过某种方式,保留着对他最低限度的、非人格化的关注。这很冰冷,但或许,这就是法律框架下,所能抵达的最后一点人道微光。 肖基富的故事,让我第一次对“改造”这个词产生了沉重的怀疑。有些创伤与错误,或许永远无法真正“改造”,只能被禁锢和隔离。减刑,在这个案例里,与其说是奖励向好,不如说是对长达十余年“未再犯”的某种消极确认。 他像是一个活在严密刻度里的人。每一次减刑,都精准地计算着他用时间、纪律和服从兑换来的自由。而那份原罪,将在他离开监狱后,化作一生无法撕掉的标签,继续在他的社会生命里服刑。 合上卷宗,外面天色彻底暗了。档案室的灯照在纸上,白得有些刺眼。这个案例里,没有暖意的故事,只有法律、时间、人性与罪恶之间,那条坚硬而冰冷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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