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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文章讲过,看守所主要关押未决犯,家属一般不能探视。但有一个例外——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判决生效,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留在看守所服刑而未转送监狱的,这些短刑犯通常有会见家属的权利。
这种会见的预约方式各地不同,但大体步骤相似。
第一,确认是否属于可以会见的对象。判决生效后,家属应收到执行通知书,上面会注明服刑地点——是转送某监狱,还是留在看守所服刑。如果留在看守所,就可以咨询该看守所的会见规定。
第二,提前电话预约。绝大多数看守所的会见都需要提前预约。家属可以在工作日拨打看守所公布的对外咨询电话,说明要会见的在押人员姓名、编号,以及自己的身份。工作人员会告知可预约的时间段和需要携带的证件。不少看守所规定每月只能会见一次,每次会见时长有限,一般为20到30分钟。
第三,携带证件到场。会见当天,家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如果这些都不在手边,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非近亲属一般不在会见范围内。
第四,现场登记等候。到达看守所后,在接待窗口登记、核实身份、存包、过安检。手机、包、打火机、食品饮料等都不能带入会见区。进入会见室后,一般为电话对讲会见,中间隔着玻璃。通话内容不得涉及案情——虽然判决已生效,但看守所管理规范对会见交流仍有限制。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关于已决犯会见的规定 2.各地看守所对外发布的会见预约指南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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