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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某在看守所里待了一段时间。他因为盗窃被抓进来,关在监室里等着案子走流程。同监室有一个姓车的男人,两个人待在一个屋子里,慢慢就熟了。羁押期间,余某某跟车某聊了很多——车某的案子是怎么回事,妻子车某某在外面急成什么样,家里条件怎么样。这些家常话在监室里是唯一能打发时间的事,车某毫无防备地把家里的底细全说了出来。
余某某获取保候审之后没有洗心革面找工作,而是把目光瞄准了车某的妻子车某某。他给车某某打了电话,自称是车某在里面最铁的“狱友”,又编了一个让人难以起疑的“关系”:“我姐夫是检察官,在司法系统人脉广泛,有能力帮你丈夫办理取保候审。”
车某某当时正为丈夫的事焦头烂额,一心想让他尽快出来。余某某曾与丈夫同处羁押环境,某种程度上算是“熟人”,她又听余某某把那些法律术语说得头头是道——什么“批捕条件”“证据审查”“羁押必要性”——虽然听不太懂,但越听越觉得这个人真有门路。为了让车某某彻底放下戒备,余某某还不时提及司法系统的“内部消息”,用看似专业的法律术语包装自己的谎言,让车某某误以为他背后真的有“强大的关系网”。在取得初步信任后,他陆续以打点关系需要费用、进监狱看望车某某丈夫等为由,让车某某转了四万余元。
这些钱全部被余某某用于个人花销,挥霍在吃喝玩乐之中。而车某某却还蒙在鼓里,满心期待着丈夫能早日回家。直到丈夫的案件开庭,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车某某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去找余某某退钱,余某某先是说自己在外地,又说要回去贷款还钱,最后干脆玩起了“消失”。车某某报警后,警方在景德镇一家宾馆里将余某某抓获。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某的诈骗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家属们,这个案子让人最心凉的不是骗了多少钱,而是那份在监室里建立起来的“信任”被人拿来当了骗钱的工具。车某在里面把余某某当朋友,跟他说家里的事、说妻子的担心、说案子的焦虑。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真诚的,是把他当成在里面唯一能说说话的人。余某某嘴上应和着,心里却在盘算出去之后怎么把这些信息变现。他能准确说出你丈夫在外面的名字、案由、刑期,不是因为他关心你丈夫,是因为他在监室里把这些信息一条一条记在了心里,等着出来之后折现。
你不必因为这一个案子就觉得里面的人都不能信任,但你要记得:任何从里面带出来的“关系”、从监室里听到的“内部消息”,都不值得你掏一分钱去验证。取保候审有严格的法律条件和审批程序,不是某个“检察官姐夫”打一个电话就能办成的。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去办案单位的官方窗口问清楚,而不是把钱交给一个刚从看守所里走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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