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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某某原本不用进监狱的。2024年5月21日,他因犯盗窃罪被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法院给了他一个不用进监狱就能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老老实实接受社区矫正、按时报到、不再违法犯罪,这一年四个月的刑期就不用坐。缓刑考验期自2024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社区矫正机关执行。
然而,樊某某根本没有把这个机会当回事。2025年3月20日,他因吸食依托咪酯——一种俗称“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替代物——被华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拘留十五日。2025年4月10日,华容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他给予警告处罚一次。换作一般人,被关了一次拘留所、挨了一次警告,总该知道怕了。但樊某某不。2025年8月2日,他再次因吸食依托咪酯被华容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两次吸毒被抓,两次行政拘留,社区矫正管理局对他失去了所有耐心。2025年8月4日,华容县司法局正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建议,请求撤销对樊某某的缓刑。华容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樊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法院最终作出裁定:撤销原判中对罪犯樊某某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樊某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法官在案后提醒了一句话值得所有人记住:“社区矫正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延伸,绝非惩戒真空。缓刑不等于无罪,更非‘自由通行证’。所有的社区矫正者应当清醒认识到:司法审判的权威与严肃贯穿始终。请珍惜改过机会,严守法律底线,切勿再次以身试法。”
家属们,“电子烟”并不是香烟的替代品,依托咪酯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吸食就是吸毒。对于那些嗜好新型毒品替代物的社矫对象来说,一次侥幸的尝试,可能换来的是长达一年甚至更久的铁窗代价。樊某某用两次电子烟把自己抽进了监狱——那道从缓刑到收监的门,跨过去只需要一次“我以为不会有人知道”。如果你的家人正在缓刑考验期内,请务必反复提醒他:任何形式的毒品,碰一次就足以把之前所有的等待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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