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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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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当家属接到亲人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的通知时,心情往往是崩溃的。一方面,家里有人没了,对方家属正在悲痛之中;另一方面,自己的亲人也身陷囹圄。这种双重夹击的痛苦,只有经历过的家庭才能体会。家属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他不是故意的,怎么会坐牢?”但法律惩治的不仅仅是故意犯罪——当一个人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了他人生命的逝去,他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条法条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期分成了两档: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什么是“情节较轻”?法律没有明确列举,但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通常被认定为情节较轻: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比如被害人擅自进入危险区域,行为人的过失程度相对较低;案发后行为人积极施救、主动投案自首的;行为人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主观恶性较小的;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发生在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医疗事故等特定领域,相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那些特别规定,而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比如,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他人死亡的,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家属还需要知道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有本质区别。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普通人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无法预见或者避免这个结果的发生,那就不构成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是行为人有能力、有义务预见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却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过于自信能够避免。如果你的家人确实已经尽到了当时情况下的合理注意义务,而事故的发生确实是一个无法预见的意外,那么律师可以从“意外事件”的角度做无罪辩护。反之,如果确实存在过失,那么家属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诚恳道歉、积极赔偿,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拿到书面谅解书。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谅解书的作用非常明显——有了谅解书,法院可以认定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下量刑;如果同时有自首、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等情节,还有可能争取缓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个让人心痛的罪名——它背后是一方的生命逝去了,另一个家庭的人生也被改变了。法律无法让逝者复生,但法律给了诚恳弥补过错的人一条从宽的路。这条路不会自动打开——需要你的正确行动去推开它。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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