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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属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串通投标罪”这几个字时,往往会感到极度困惑。在法律上,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的重要方式。任何串通投标的行为,都在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串通投标罪有两种行为类型。第一种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也就是几个投标人私下商量好,轮流中标或者一起抬高价格,损害招标人的利益。第二种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也就是投标人提前从招标人那里拿到内幕信息,或者招标人帮助某个投标人中标,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就构成本罪。
关于定罪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串通投标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损失数额,以及是否存在自首、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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