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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入罪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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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当家属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几个字时,往往会感到极度困惑。在法律上,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国家严格限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倒卖,任何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家属需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是:本罪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以牟利为目的,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比如在宅基地上合法转让给同村村民,不构成本罪。其次,关于定罪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如果你家人现在因涉嫌本罪被刑事拘留,你需要做的是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核实涉案土地的性质和面积,以及是否存在自首、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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