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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前已协议离婚,前夫/前妻以非亲属身份来信或汇款,监狱一律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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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0 16: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非亲属来信一般不予接收。但若离婚判决载明双方有未成年子女需共同抚养,则前夫/前妻以子女事务为由的通信,监狱可能酌情准予。汇款方面,非亲属汇款通常会被拒。如果想继续帮助里面的人,建议将钱汇给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代为存入其监狱账户。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关于非亲属通信和汇款的限制条款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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