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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父母均已去世,唯一亲属是未成年的弟弟/妹妹,由其作为会见联系人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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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0 17: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未成年弟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独立申请会见资格。监护关系中的亲戚如叔叔姑姑需要取得民政部门或法院指定的监护权,才能代行会见。家属向监狱申请会见时需提供指定监护的证明材料。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各监狱关于会见亲属范围认定的规定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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