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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有义务为患慢性病的在押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入所体检时,医生会询问既往病史并记录在案。家属可以在送物时将被拘留人的慢性病病历和诊断证明一并提交给看守所医务室,说明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常用药物。
如果病情需要长期规律服药,看守所内部医生会根据情况开药并安排定时服药。对于血糖监测等需要特定操作的项目,医务室一般具备基本条件,确需进一步检查的,会转送社会医院。
家属如果了解到亲人反映药吃不上或者监测不及时,可以拨打看守所公开电话询问医务室情况,也可以写信给驻所检察室反映问题请求监督。同时,家属要做好心理准备:看守所的医疗条件有限,和高墙外面的综合医院不可同日而语。一定程度上病情在羁押期间维持稳定不恶化,就属于正常情况。
送药方面须严格按照看守所规定:全部药品需通过看守所医生审核批准后送入,私自夹带药物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看守所执法细则》关于患病在押人员医疗管理的规定 2.各地看守所对外公示的药品送入审批流程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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