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2|回复: 0

“出狱后我回原单位问能不能回去上班”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

回帖

3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35483
发表于 2026-5-22 10: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常树成入狱前在县里一家水泥厂做电工,有正式编制,有五险一金。他犯了事以后厂里给他发了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写的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在里面待了四年,出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厂里问能不能回去上班。人事科长看了他一眼,从档案柜里翻出一份泛黄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复印件递给他,说早就解除了,你现在跟厂里没有任何劳动关系。

常树成拿着那张纸站在厂门口,觉得自己被这个工作了十几年的地方彻底抛弃了。他以为在里面蹲完了,出来还能回到原来的轨道上,但那个轨道在他进去的那天就已经断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不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也就是说,单位在你被判刑之后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但合法不等于你没有任何权益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成年家庭成员。如果单位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或者通知的内容、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就程序瑕疵提出异议。入狱前单位欠你的工资和福利、加班费、未休年假折算工资等是否已经结清,这些合法权益仍然可以向单位主张。社保方面,入狱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保留在社保系统里,个人账户里的钱还在,不会被清零。虽然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法律不禁止你出狱后重新应聘同一家单位或其他单位——前提是该岗位不属于法定从业限制范围。

常树成后来去人社局查了自己的社保记录,确认入狱前十几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在。他没有回那家水泥厂——不是因为厂里不要他,而是他自己想通了。他在人社局的帮助下参加了免费的焊工培训班,考了焊工操作证,现在在一家钢结构厂做焊工。他说虽然没能回到原来的单位,但技术还在,手艺没丢,日子慢慢就好了。第一个月从新单位领到工资那天,他特意绕到原来那家水泥厂的门口看了一眼,然后骑着电动车去了现在的厂子。“以前总觉得离开那个厂就活不下去,现在发现,换个地方也能活,而且活得挺好。”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