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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诈骗狱友家属,迎来‘六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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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2 15: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罗某生在2024年2月初因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在监室里,他认识了廖某某——一个家里条件不错、身体不太好的人。廖某某患有高血压和痛风,在押期间时常抱怨伙食不好、药品不够。罗某生一边安慰他,一边悄悄记住了这些关键信息。

在廖某某从看守所转到监狱填表的时候,罗某生趁人不注意,偷偷记住了廖某某妻子陈某某的电话号码。这个号码他没有记在纸上——记在脑子里更安全,出来以后随时可以用。

2024年2月28日,罗某生从看守所刑满释放。过了没几天,他就拨通了陈某某的电话。电话接通后,他先自我介绍——“我是你丈夫廖某某所在监狱的跟单员,负责服装制作这一块”。他准确说出了廖某某的姓名、案件类型和身体状况,陈某某听完这些细节,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罗某生接着说,廖某某在监狱里过得不太好,食堂的饭菜营养跟不上,他的高血压和痛风需要额外调理。他说自己可以帮忙往监狱里给廖某某带菜改善伙食——但需要每个月给他1000块钱。

陈某某心疼丈夫,当场就给了他1000元现金,还加了他的微信。这1000块钱只是开始。之后的几个月里,罗某生一发不可收拾——他多次以帮廖某某带菜、带药、以及“自己帮廖某某带饭菜被监狱发现了需要交罚款”等各种理由,向陈某某索要钱财。陈某某每次都给,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在帮丈夫。前前后后,罗某生从陈某某手里骗走了16655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直到陈某某在探监时跟丈夫说起“那个帮你带菜的跟单员”的事,廖某某一脸茫然——他从来没有吃过什么“带进来的菜”,也不认识什么“跟单员”。陈某某这才如梦初醒,报警求助。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同时查明,罗某生此前已有五次犯罪前科——这次是“六进宫”。因其具有累犯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防骗提醒: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的伙食和医疗由监狱统一保障,不存在家属通过个人“代购带菜”“代买药品”的渠道。凡是有人以“服刑人员在监狱过得不好,需要带菜带东西”为由索要钱财,都是诈骗。另外请特别提醒在里面的亲人——不要随便把家庭信息和联系方式告诉同监室的人。你在里面觉得是“兄弟”,出来后他骗的第一个人可能就是你的家人。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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