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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他在监狱里待了好几年,出来后按理说应该知道诈骗的代价。但有些人从监狱里学到的是教训,有些人从监狱里学到的是——下一次怎么骗得更精明。
出狱后没几年,于某某再次故伎重施。这一次,他把目标对准了一个更精准的群体——正在等待判决或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他知道这些人心里最焦虑的是什么:能不能不坐牢?能不能少判几年?能不能早点出来?这些焦虑就是他的“商机”。
于某某开始以“帮忙办缓刑”“帮忙减刑”“帮忙办理取保候审”为由,主动接触这些家属。他编造各种名目——今天要交“保证金”,明天要交“疏通费”,后天要交“文书费”。家属们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又急于帮亲人减轻处罚,一次次把钱转给了他。前前后后,于某某从多名家属手中骗走了8.9万元。
经法院审理,于某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进行惩处。更关键的是,他是累犯——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从重处罚。
防骗提醒:法律不会因为你“花了钱”就改变判决。所谓“打点关系就能减刑或缓刑”是纯粹的谎言——刑事案件的量刑和刑罚执行变更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个人可以通过“关系”干预的可能。任何人以“帮忙办缓刑”“帮忙交保证金”“帮忙运作减刑”等为由向你索要钱财,都是诈骗。你交出去的“保证金”,不会让你的亲人少坐一天牢——只会让你的家庭在雪上加霜的路上多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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