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8|回复: 0

一个真正的法律人不会用“我以前的职位”来兜售服务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

回帖

3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35483
发表于 2026-5-22 15: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田姐的丈夫被判了七年,判决下来两年多了。她一直认为丈夫的案子在事实认定上有重大错误。在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中她认识了一个自称“前中级法院法官”的人,对方说自己退休前是刑庭的审判员,现在做自由法律顾问,对刑事再审程序非常熟悉。

“前法官”看了她丈夫的判决书之后说,这个案子确实存在重大瑕疵,再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大。他说他可以亲自撰写再审申请书并代理再审程序,全部费用两万块。田姐觉得对方做过法官肯定靠谱,就签了委托合同、付了钱。

一个月后“前法官”提交了再审申请,两个月后法院驳回了。驳回的理由很简单——再审申请的理由和证据都不充分,不符合启动再审的法定条件。“前法官”说,这次没成功是因为“法院那边的态度比较顽固”,需要重新组织材料再次申请。但再次申请需要补交五千块材料费。田姐没有再转了。她后来通过律协查了这个人,发现他根本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一个没有执业资格的人,收了她的钱,帮她写了一份被驳回的再审申请。

防骗提醒:再审申请是法定程序,家属可以委托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代理,或者本人直接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聘请律师时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当面洽谈,核实律师执业证,签订规范的委托代理合同。自称“前法官”“前检察官”“前监狱领导”的人不一定具备合法的法律服务资质,也没有权利代理诉讼案件。一个真正的法律人不会用“我以前的职位”来兜售服务——他们知道法律服务的核心是专业和诚信,而不是用曾经的职务光环来吸引客户。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