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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我查出慢性病需要长期吃药,社区医生帮我申请了门诊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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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5 08: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袁某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同时也是一名肺气肿患者。出狱后他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控制病情,但劳动能力受限,家庭经济状况又极其困难。他的大儿子患有脑瘫二级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小儿子还在上学,家庭重担全部落在妻子一人身上。

彬州市新民司法所在走访中了解到袁某某的情况后,迅速制定了一套帮扶方案。第一,联系卫健部门提供医疗救助,协助他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第二,联系民政部门提供经济支持,为他的大儿子申请低保或临时救助。第三,联系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帮扶,为袁某某或其配偶提供灵活就业岗位或技能培训。

很多回归者出狱后发现自己患有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肺气肿、乙肝、结核病等,但不知道这些病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待遇。实际上,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对慢性病患者有专门的门诊保障政策。你只需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日常服药的费用就可以按比例报销,大大减轻自付负担。

对于刑释人员来说,出狱后90天内是接续医保的关键窗口期。甘州区等多地医保政策规定,因服刑原因未能参加上年度医保的刑满释放人员,在缴纳新年度医保费后,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出狱后尽快到乡镇或街道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带上身份证和释放证明书即可。有了医保,才能进一步申请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待遇。

湘西州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开展的“黄丝带帮教”专项行动中,专门聚焦特殊人群在身心健康、法律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实现“法律护航”与“医疗关怀”双轮驱动。彬州市新民司法所的做法则提供了一个基层帮扶的完整样本:卫健部门提供医疗救助,民政部门提供经济支持,企业提供就业帮扶——三管齐下,确保刑释人员在面对慢性病时不会因病致贫。

提醒:出狱后如果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不要因为觉得“麻烦”或“不好意思”就拖着不去看。先去社区医院或定点医院做一次基础体检,搞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需要长期服药,尽快申请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待遇。如果你的家庭因患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或低保。你活着、身体好,才对得起等你的家人。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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