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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方判刑的时候并处罚金两万块,在里面待了四年,罚金一直没交。出来以后他以为这件事自动过去了,直到有一天他想坐高铁去外省面试,在购票系统里被提示“限制高消费”——票买不了。他才意识到,那笔罚金还挂在自己名下,法院已经纳入了强制执行。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财产刑,判决生效后必须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法院会强制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未缴纳罚金对回归生活的实际影响包括: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住宿;影响征信记录——罚金未缴属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相关信息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老方后来向原审法院提交了分期缴纳罚金的书面申请,附上了自己的低保证明和释放证明。法院经审核批准了分期缴纳方案,他每月交五百块,分四十个月交完。虽然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掉五百块,但总比一辈子背着这笔债、坐不了高铁住不了酒店要好。
提醒:罚金不会因为你在里面服了刑就自动消失。出狱后主动向作出判决的原审法院说明你的经济状况,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分期缴纳、延期缴纳或酌情减免。拖着不管只会影响你的征信记录和出行自由。不要在网络上搜索“罚金减免代办”——这些渠道大多是骗局,罚金减免必须由本人向法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你可以凭释放证明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了解申请减免或分期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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