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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里面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当过公务员的同改。他犯的不是什么重罪,因为一时贪念收了别人一点好处,以受贿罪被判了几年。平时聊天的时候,他总唉声叹气说自己这辈子彻底完了。我对他说:你还算幸运的,起码你还能正大光明地等着回家。
我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罪犯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因为犯这种罪的人往往曾经身居要职,掌握国家机密,一旦迈出那一步,不仅背叛了自己的职责,更是永久性地切断了自己的归途。这个罪名就是——叛逃罪。
一、法律是如何定性叛逃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条法律看似简短,却字字千钧。它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款针对的是一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款专门针对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明确规定了“从重处罚”。同样是从岗位上逃跑,掌握秘密的人逃跑,对国家的伤害是几何倍数增加的。
还有第一百一十三条:犯本章之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叛逃罪就在本章之中。如果一个掌握核心机密的人叛逃,并将这些机密卖给境外势力,给国家带来灭顶之灾,那么等待他的就是这条最严厉的惩罚。
二、这个罪名到底管什么?
很多人分不清“叛逃罪”和“投敌叛变罪”的区别。在普通人的理解里,都是跑到国外去了,都是背叛国家了,有什么不一样?
区别大了。投敌叛变罪是一般主体,谁都可以犯,核心在于“投敌”——投奔敌方,为敌方效力。而叛逃罪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犯,核心在于“叛逃”——利用职务之便逃离祖国,背叛的是自己的公职身份。
什么样的行为算叛逃?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擅离岗位,叛逃境外。就是在国内当官当得好好的,突然利用公务出访、考察、出差等机会,脱离组织控制,跑到境外去不回来了。另一种是在境外叛逃。人本来就在国外执行公务,或者在国外学习、考察,到了以后突然宣布不回国了,背叛了自己的职责。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必须讲清楚。第一个,时间要求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如果已经退休了、辞职了,单纯去国外旅游不回来了,那叫非法移民,不叫叛逃。叛逃必须是利用职务活动期间发生的行为。第二个,地点要求是“擅离岗位”。不打招呼、不经批准、脱离组织监管,这才是叛逃。如果是正常退休后出国,或者合法辞职后出境,不构成叛逃。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叛逃罪也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叛逃行为,不管你到了境外有没有具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罪名都已经成立了。你跑出去了,犯罪就既遂了。你跑出去之后有没有泄露国家秘密、有没有为境外效力,那是量刑情节,不影响定罪。
三、刑期分档和致命代价
叛逃罪的刑期看起来比前面几个罪名轻一些,但实际执行中的分量,谁扛谁知道。
第一档,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一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而言,五年以下只是起点。
第二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什么是情节严重?比如叛逃后公开发表声明攻击祖国,在国际上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比如多次叛逃未遂后终于成功;比如身为高级别官员,叛逃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和公信力,这些都属于情节严重。
但如果你的身份不仅仅是普通公务员,而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那么直接适用第二款——从重处罚。什么叫从重处罚?就是在法定刑幅度内,往上限判。同样是叛逃,一个掌握普通行政事务的科员,和掌握国防、外交核心机密的官员,判罚是天差地别的。
这还不算完。如果叛逃者在境外积极充当间谍,将大量绝密情报卖给外国机构,造成国家在外交、军事上的重大损失,那么犯罪情节就可能达到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程度,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叛逃者真正的绝境在哪里?
很多人觉得,叛逃罪顶多就是被抓住了判重刑,如果跑得隐秘一点,在国外隐姓埋名,不是照样吃香喝辣吗?
这种想法太幼稚了。我在里面听过太多关于这方面的故事。那些叛逃出去的人,最后大多过得非常凄惨。为什么?
第一,你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会被抛弃。叛逃者之所以被境外势力接纳,无非是因为他手里那点机密,或者他的身份有利用价值。一旦机密吐完了,利用价值榨干了,对方就不会再白养着你。你一个背叛祖国的人,在外国人眼里什么都不是。
第二,你再也回不来了,而你的家人却要代你受过。叛逃者的直系亲属在国内,往往会因为你的叛逃行为受到严格的政审限制。子女上军校、考公务员、进体制内,基本就是天方夜谭。亲戚朋友在街坊邻居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你一个人在境外是自由了,你的整个家族因为你的自私,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第三,也是最可怕的,你失去了根。在监狱里服刑,哪怕判十年、十五年,你心里是有盼头的。你数着日子过,你知道只要你改造好了,减刑了,总有一天你能走出高墙,回到家。那个家还在等你,那块土地还属于你。但叛逃者呢?只要迈出那一步,家就没了,国也回不去了。他们活着,是悬在空中的浮萍,死了,是无人认领的孤魂野鬼。
五、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我们的亲人都在里面服刑,他们可能犯了经济罪、暴力罪或者过失犯罪。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这里,他们敢抬头做人,敢改造,敢争取减刑。因为他们知道,法律惩罚的是他们的行为,但国家没有抛弃他们这个人。只要服完刑,他们依然是国家公民,依然可以回归社会。
而叛逃罪的人,他们有的或许现在还在国外某个角落里苟延残喘。他们可能以为自己逃出了法网,但我在里面见过太多真实案例——猎狐行动、天网行动、红通追逃,国家从来没放弃过追回任何一个叛徒。他们自以为逃脱了惩罚,其实是无期徒刑地流放了自己。
正因为我失去过自由,我才更明白归属感的分量。不管人在哪里,家不能不要,国不能背叛。这是做人的底线。
我是玉龙,希望每一位家属,都能挺直腰杆把亲人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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