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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里面的时候,有一个同改的案子让我印象特别深。他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在外面的时候不务正业,整天泡在网上看不该看的东西,认识了一帮不该认识的人。慢慢地,他开始跟着这群人策划一些事情。他们还没有真正动手,只是在网上讨论,在现实中准备了工具,踩了点,画了图。后来公安机关提前获得了线索,在他们动手之前就把这群人一锅端了。
他被抓的时候还理直气壮,说:“我又没真的干什么,你们凭什么抓我?我连一个人都没伤着,你们有什么证据说我犯罪了?”
办案人员告诉他:你的罪名叫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不需要你真的干了什么,你准备去干的时候,就已经犯罪了。
他最后被判了四年。他的家人怎么也想不通:孩子连门都没出,连个人都没碰着,怎么就成了恐怖分子了?
今天,我要把这个罪名讲清楚。因为它可能是整部刑法里最“超前”的一个罪名——你还在准备阶段,还没动手,罪名就已经成立了。法律把防线推到了犯罪的最前端,不给你任何实施的机会。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家属们仔细看这个法条,它列举了四种具体情形,每一种都是“还没干”的阶段。
第一种,准备工具。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比如买刀、买炸药、买汽油、租车、准备无人机等等。只要你在为恐怖活动准备这些工具,不管最后有没有用到,罪名就已经成立了。
第二种,组织或参加培训。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这种培训可能是教你怎么制造爆炸物、怎么使用枪支、怎么进行暴力袭击。你只要组织了这种培训,或者积极参加了这种培训,不管培训之后有没有实际去实施恐怖活动,罪名就已经成立了。
第三种,与境外恐怖组织联络。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你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与境外恐怖组织或人员建立了联系,商讨实施恐怖活动的事宜,不管联络有没有产生具体的结果,不管有没有最终确定行动计划,罪名就已经成立了。
第四种,策划或者其他准备。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这个范围最广,包括制定行动计划、踩点、绘制目标地图、发展成员、筹集资金等等一切为恐怖活动做准备的行为。只要你在策划、在准备,不管你离真正动手还有多远,罪名就已经成立了。
最后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规定:如果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行为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比如准备的那些工具本身就构成了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或者准备的过程中又实施了其他犯罪,那就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你不会因为一个准备行为被判两次,但法律会挑其中最重的一个罪名来判。
二、这个罪为什么这么“超前”
很多家属可能会觉得:这个罪名是不是太严了?人家还没动手呢,只是准备了一下,凭什么就要坐牢?连犯罪未遂都算不上,未遂好歹是已经着手实施了,这还在准备阶段就直接定罪了?
这个道理,我在里面想了很久才想通。
恐怖活动犯罪和普通犯罪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普通犯罪造成的危害通常是局部的、有限的,比如盗窃罪偷的是某一个人的财物,故意伤害罪伤的是某一个人的身体。但恐怖活动犯罪一旦得逞,造成的往往是群死群伤、社会恐慌、秩序崩溃。一场恐怖袭击可以夺走几十条、上百条无辜的生命,可以让一座城市陷入瘫痪,可以给整个社会留下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
面对这种级别的危害,法律不能等到炸弹响了再动手。等到炸弹响了,已经死人了,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法律必须把防线往前推,推到准备阶段,推到策划阶段,推到他们还在商量、还在准备工具、还在踩点的阶段,就把他们按住。这就是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立法逻辑——不给你实施的机会,不让你把计划变成现实。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注意,并处罚金是法定的,不管判多少年,罚金都是必须的。即便只是最低档的量刑,财产刑这一刀也逃不掉。
第二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什么是情节严重?比如准备实施的是大规模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准备的凶器、危险物品数量巨大、杀伤力极强;组织恐怖活动培训的规模较大、参加人数众多;与境外多个恐怖组织联络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等。这种情况下,不仅刑期更长,财产刑也从罚金升级到可以没收财产。
四、这个罪最让人绝望的地方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最让人绝望的地方在于,它的门槛低得让人几乎没有辩解的空间。
你说“我只是想想而已”?不行,你已经买了刀、踩了点了。你说“我只是在网上跟人聊聊天”?不行,你已经跟境外恐怖组织联络了。你说“我只是出于好奇去看了那个培训视频”?不行,你已经积极参加了恐怖活动培训。法律不需要等到你真的引爆了炸弹才来找你,法律在你还在网上搜“怎么做炸弹”的时候就已经盯上你了。
而且,这个罪名的证据往往非常容易固定。你发的聊天记录、你搜索的关键词、你买的工具清单、你踩点时被监控拍到的画面,每一条都是铁证,都会成为法庭上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想辩解“我只是好奇”“我只是随便看看”,但这些客观记录已经把你的动机和行为脉络勾勒得一清二楚。
五、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我知道很多人觉得恐怖活动罪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但我想提醒你们的是,最容易出事的往往就是那些觉得自己“没事”的人。你的孩子可能正在网上看一些不该看的东西,你的家人可能被一些不该认识的人拉进了某个聊天群,你的朋友可能正在一步步走向一条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危险道路。
如果你发现身边的人突然开始对极端信息表现出异常的兴趣,突然开始收集一些危险物品,突然和不明身份的人频繁联络,突然变得神神秘秘、行踪诡秘——请你一定多留个心眼。这不是小题大做,这是在救他的命。在他还没有真正踏进深渊之前,拉他一把。等他真的被抓进去,你再去后悔,就什么都晚了。
你的亲人还在里面等着你。你是他在里面咬牙坚持的全部动力,是他每个月最盼的那封信。你要是因为不懂法、不重视这些信号,让身边的家人也走上了这条路,那你承受的痛苦将是双倍的、毁灭性的。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知道失去自由是什么滋味。正因为我尝过那种苦,我才更想提醒你:有些路,连想都不能想。有些事,连准备都不能准备。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的人。多一个人知道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个正在滑向深渊的年轻人,少一场来不及阻止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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