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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承诺高利息收进来的钱,最后连本带息全还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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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9 11: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从这一篇开始,我们要进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这一节里最让家属们揪心的一个罪名。之所以说揪心,是因为我在里面见过的服刑人员中,犯这个罪的人数特别多,而且很多人直到被抓都觉得自己只是在做生意,不是什么犯罪。这个罪名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在里面见过一个让我印象非常深的人。他是一个民营企业家,在地方上曾经很有名望,开了一家投资公司。他对外宣传公司投资实体产业、回报稳定,以高于银行存款数倍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一开始只是亲戚朋友投点钱,后来名声传开了,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把养老金、孩子的教育金、甚至是借来的钱都投到了他那里。他靠这些资金维持着企业的运转,到后来甚至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面投资人的钱去支付前面投资人的利息。资金链断裂的那天,成千上万的投资人涌到他的公司门口,有的老人瘫在地上痛哭,那是他们攒了一辈子的钱。他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了八年。他在法庭上说,他不是骗子,他一直在努力经营,只是市场不好才失败了。法官的回答是,你未经国家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就已经触犯了法律。经营失败只是量刑情节,改变不了犯罪的性质。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个法条量刑分三档。一般情节,三年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年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吸收公众存款是银行的特许业务,只有经过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都是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那个投资公司老板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吸收资金并承诺高息回报,四个条件全部齐备。

第三,本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在理论上有一定争议,但司法实践中通常要求吸收资金的数额、人数、造成的损失等达到一定标准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吸收数额很小、涉及人数不多、没有造成损失,可能不进入刑事程序。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你明知道未经批准吸收公众资金是违法的,仍然实施了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期分三档。

第一档,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档,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个投资公司老板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且造成严重损失,在这一档量刑,被判了八年。

第三档,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刑法修正之后新增的量刑档次,最高可以判到十五年。

此外,如果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个条款是对行为人的一个从宽机会,鼓励其积极退赔。

四、为什么“借点钱”也是重罪
有些家属可能会想:他不就是跟别人借了点钱吗,做生意谁不借钱,凭什么判他八年?

这个道理,我在里面想了很久。你跟亲戚朋友借点钱周转,确实不是犯罪。但你不是跟亲戚朋友借,你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大规模吸收资金。你打的不是借条,是投资合同、理财协议,你承诺的是高额回报。你吸收来的资金不是小数目,是成千上万人一辈子的积蓄。一旦你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这些人的养老钱、救命钱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这些受害人里面有节衣缩食的退休老人,有背负房贷的年轻家庭,他们是因为信任你才把钱交给你的。你的经营失败造成了多少家庭的悲剧,你数过吗?法律必须对这种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予以严惩。

五、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对于很多在外面开投资公司、做理财平台、搞资金撮合的家属来说,可能是最现实、最紧迫的法律风险。你可能觉得自己只是搭建了一个平台,帮别人牵线搭桥,收点手续费,钱又不是你拿走的,怎么就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但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不管你以什么名义,只要未经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回报,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你在中间的牵线、宣传、担保、代收代付等任何一个环节上提供了帮助,你都可能是共犯。

如果你正在做这方面的生意,请立刻停止,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已经有人报案或者被调查,不要跑,不要转移财产,积极配合、主动退赃退赔,法律还给你留着从轻处罚的机会。你跑了,性质就变成了集资诈骗,那就要面临更重的刑罚。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太多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毁掉一生的企业家和平台经营者。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做民间借贷、投资理财、P2P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个被高息诱惑而血本无归的普通家庭,少一个因为非法吸存而身陷囹圄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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