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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把人往坑里带的那个人,自己站的地方就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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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9 11: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前面我们讲了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管的是用假消息扰乱市场的行为。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和它是一对近亲,但犯罪主体更加特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这个罪管的是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专业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投资者对自己的专业信任,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分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从中为自己或机构牟利的行为。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在公司里干了多年,手里管理着一大批客户的账户。证券公司内部考核严格,投资顾问的收入和客户交易量、佣金贡献直接挂钩。有一段时间股市低迷,客户交易意愿不高,他的收入也跟着大幅缩水。为了刺激客户多交易、多产生佣金,他开始在向客户推送投资建议的时候动手脚。他把一些风险极高、基本面很差的股票包装成即将爆发的黑马股,用大量夸张的语言和选择性披露的数据向客户推荐,暗示这些股票短期内有巨大涨幅,甚至用一些听起来很专业的话术对客户进行洗脑。很多客户基于对正规券商投顾的信任,听了他的建议重仓买入这些垃圾股。结果这些股票不但没有上涨,反而持续暴跌,客户损失惨重,而他管理的客户交易量和佣金收入却因为频繁换手而大幅上升。后来有客户发现他推荐的股票几乎全部踩雷,怀疑其中有诈,向监管部门投诉。证监会介入调查,发现他存在明显的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他被以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判了两年,并处罚金,终身市场禁入。

他在法庭上说,他只是给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买不买是客户自己的选择。法官的回答是,你是持牌机构的专业投资顾问,你的客户因为信任你的专业资格和职业操守才接受你的建议。你利用这份信任,为了自己多拿佣金而故意推荐不利于客户的证券,你背弃了投资顾问最基本的职业底线。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法条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期货监管部门的从业人员。普通老百姓不构成这个罪。

量刑分两档。造成严重后果,五年以下。情节特别恶劣,五年到十年。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和投资者的财产权益,以及相关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所保障的行业信誉。投资者之所以愿意把钱交给证券公司,之所以相信投资顾问的建议,是基于对这个行业专业性和职业操守的信任。你利用这份信任去坑害投资者,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信用。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包括口头推荐、书面报告、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向投资者传递不真实或者严重误导性的信息。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就是篡改交易数据、伪造成交单、销毁原始交易记录等。诱骗,就是你通过这些虚假手段,让投资者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做出了买卖决定。

第三,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比如导致投资者重大亏损、引发群体性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信息是虚假的或者具有严重误导性,仍然为了自身利益将其提供给投资者。那个投资顾问明知道推荐的股票风险极大、基本面很差,还故意包装成黑马股推送给客户,这就是典型的诱骗故意。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那个投资顾问诱骗客户买卖证券造成客户严重亏损,被判了两年。

第二档,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对于很多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做投资顾问、客户经理、分析师的家属来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法律风险。你的收入可能和客户交易量挂钩,你的考核可能看佣金贡献。当市场低迷、你的业绩压力增大、你的收入锐减的时候,你可能会动起让客户多交易、多产生佣金的念头。

我今天就把这条红线清清楚楚地划给你:你是持牌机构的专业从业人员,你向客户推荐的每一个投资建议,都必须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不能以你自己的佣金收入最大化为导向。你明知道某只股票风险极高、不适合客户,还故意包装成好机会推给客户,你就可能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你赚的那点佣金,跟你可能要面临的牢狱之灾和终身市场禁入相比,一文不值。

客户信任你,把血汗钱交给你打理。这份信任,你不能辜负。辜负了,你在行业里的路就走到头了,你的人身自由也将被法律接管。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太多因为诱骗投资者而毁掉一生的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做投顾、做客户经理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个被包装成黑马的垃圾股推荐,少一个因为被误导而倾家荡产的投资者,少一个因为背弃职业操守而身陷囹圄的金融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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