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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讲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管的是银行工作人员违规给别人开信用证、保函、存单的行为。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和它是一对孪生兄弟,管的是另一个方向的违规行为——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通俗点说,就是银行工作人员明知票据是假的、手续是违法的,仍然在票据上签字承兑、付款或者提供保证。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商业银行支行负责票据业务的工作人员,在银行里干了十几年,对票据业务非常熟悉。有一次,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拿着几张银行承兑汇票来办理贴现,他一看票据就发现上面的印章有疑点,而且按照规定大额贴现需要核实贸易背景,对方提供的贸易合同也模糊不清。他当时就明白这些票很可能有问题。但这家企业是他多年的老客户,对方财务人员私下里给了他一些承诺,他碍于情面,加上觉得反正不是自己出钱,银行的钱多的是,就放松了警惕。他没有按照业务流程向出票银行发出查询核实,也没有认真审核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直接在票据上签字同意贴现付款。这几张汇票后来被证实全是伪造的,银行的贴现款无法追回,造成了巨额损失。他被以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了四年。他在法庭上说,他只是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又没有拿一分钱,凭什么让他坐牢。法官的回答是,你明知票据有疑点,明知手续不完备,仍然在票据上签字付款。你的签字让违法犯罪分子的骗局得逞,让银行遭受了巨额损失。你的失职和滥用职权就是犯罪。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个法条的核心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
量刑分两档。造成重大损失,五年以下。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五年以上。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票据是金融交易的重要工具,国家对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付款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你在违法票据上签字,等于是在帮着别人破坏票据管理秩序。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伪造变造的票据、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票据、记载事项不完整的票据等等。承兑,就是承诺到期付款。付款,就是实际支付票款。保证,就是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那个票据业务人员明知道票据有疑点、贸易背景审核不完备,仍然签字同意贴现付款,这就是典型的对违法票据付款的行为。
第三,必须是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他的签字付款导致银行巨额贴现款无法追回,造成了重大损失。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票据违反票据法规定,仍然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实践中最难认定的就是这个明知,但法院会根据客观情况来判断:你看到的票据是否有明显瑕疵、你是否收到了查询回复、你是否审查了必须审查的材料等等。那个业务人员已经发现印章有疑点、贸易合同模糊不清,他就是明知。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档,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个票据业务人员对违法票据付款造成银行巨额损失,属于造成重大损失,被判了四年。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对于很多在银行做票据交换、做贴现、做国际结算、做支付清算的家属来说,是一个极其现实的法律风险。你每天要处理大量的票据、单证,你的每一个签字都关系到巨额资金的安全。你可能会因为业务量大、工作疲劳,对票据的审核流于形式。你可能因为对方是多年的老客户、是领导打过招呼的关系户,放松了警惕。
我今天就把这条红线清清楚楚地划给你:在违法的票据上签字,不管你收没收钱,只要造成了重大损失,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你签字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把自己和这张票据的风险捆绑在了一起。你对违法票据没有拒绝,你就是共犯。
在银行做票据业务,责任心比业务能力更重要。该核查的必须核查,该查询的必须查询,该拒绝的坚决拒绝。你守住了这道关口,就是守住了银行的资产安全,也守住了自己的自由。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太多因为在违法票据上签字而毁掉一生的银行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银行做票据、做结算、做国际业务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张被违规贴现的假汇票,少一笔被冒名兑付的支票款,少一个因为签字不慎而身陷囹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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