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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侮辱罪:对别人的尊严动手,在法庭上你会失去自己的所有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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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9 17: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前面我们讲了强奸罪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这两个罪名侵犯的都是性自主权这一核心人身权利。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管的不是强奸,而是以性交以外的其他方式对他人实施猥亵或者侮辱的行为——强制猥亵、侮辱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人在公交车上趁着人多拥挤,对旁边一位女性实施猥亵行为。对方发现后大声呼救,车上乘客合力将其控制并报警。他被以强制猥亵罪判了十个月。他在法庭上反复说,他就是一时糊涂、没忍住。但监控录像拍得清清楚楚,他趁着车厢拥挤反复故意触碰对方身体隐私部位,持续了很长一段路程。他的行为不是一时糊涂,是蓄意猥亵。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强制猥亵、侮辱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这个法条管的是三种行为: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猥亵儿童。这里的“他人”包括了男性和女性,刑法修正之后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从原来的妇女扩展到了包括男性在内的所有他人。量刑分两档。一般情节,五年以下。聚众、当众或有其他恶劣情节,五年以上。

猥亵儿童的量刑也分两档。一般情节,五年以下。加重情节,五年以上。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性羞耻心。强制猥亵、侮辱行为侵害的不是一般的身体权,而是与性有关的人格尊严。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暴力,就是殴打、捆绑、伤害等直接人身强制。胁迫,就是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包括利用被害人醉酒、昏迷、患病等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猥亵,是指除性交以外的其他淫秽行为,包括触摸隐私部位、强迫他人对自己或第三人实施猥亵行为、强迫观看淫秽内容等。侮辱妇女,是指用下流语言或动作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那个人在公交车上趁着人多拥挤对女性实施猥亵,虽然不是使用暴力胁迫,但利用了车厢拥挤、对方难以躲避和反抗的状态,属于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

第三,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在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仍然为之。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个在公交车上强制猥亵的人被判了十个月。

第二档,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那个人的行为被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量刑就会直接跳到五年以上。

猥亵儿童的量刑同样分两档。一般情节,五年以下。加重情节,五年以上。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和每一个在公共场所、在职场、在校园里都可能遇到骚扰的人密切相关。你可能觉得,摸一下、碰一下,只要对方没有明确反抗,就不算什么事。但法律对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保护是严格的。别人不反抗,可能是因为害怕、因为震惊、因为不知所措,而不是因为同意。你趁着拥挤偷偷触碰别人,你觉得只是占了点小便宜,但这个便宜让你付出的代价是牢狱之灾。

如果你在外面、在公交车上、在工作场合,遇到了类似的侵害,请不要忍气吞声。大声呼救,立刻报警。你的忍耐不会让侵害者收手,只会让他变本加厉地去侵害下一个受害者。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因为一时邪念而毁掉一生的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多一个人知道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次在人群中伸出的肮脏的手,少一个被侵害的受害者,少一个因为猥亵而身陷囹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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