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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讲了挪用资金罪,管的是公司企业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管的不是普通的公司资金,而是具有特殊用途的公共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基层干部,在乡镇负责民政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上级拨下来一笔救灾款和一批救灾物资,用于帮助遭受洪涝灾害的群众重建房屋和购买生活必需品。他利用自己经手管理这些救灾款物的职务便利,把其中数万元救灾款挪去给自己家里翻修房子,把一部分救灾物资如棉被和粮油拉回了自己家。受灾群众眼巴巴等着救灾款物,他却把救命钱和过冬物资拿来给自己改善生活。后来有群众向上级举报,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介入调查,他挪用救灾款物的事实被查清。他被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判了三年。他在法庭上反复说,他只是暂时借用一下,等有钱了就还回去,又没有贪污。法官的回答是,你挪用的是什么钱?是受灾群众等着修房子过冬的救命钱和救命物资。你把救灾款和救灾物资拿去给自己家修房子,你不仅挪用了国家的款物,更背弃了党和人民对你的信任。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法条管的是七类特定款物: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量刑分两档。情节严重,三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三年到七年。
注意,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是掌管、经手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组织人员以及其他受委托管理特定款物的人员。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那就直接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量刑更重,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特定款物的管理和调配制度,以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些款物都有特定的用途和受益对象,是国家用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应对突发事件、支持特殊群体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就是改变特定款物的用途,将其挪作他用。改变用途的可以是个人使用,也可以是用于单位的其他项目,比如把救灾款挪去建办公楼。那个基层干部把救灾款挪去修自家房子、把救灾物资拉回自己家,是典型的挪用特定款物行为。
第三,必须是情节严重并且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包括挪用数额较大、多次挪用、挪用用于紧急救灾的款物等。那个干部挪用的是正在下发的救灾款物,受灾群众等着这批款物过冬修房,他的行为直接损害了受灾群众的利益。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是特定款物,仍然改变其用途挪作他用。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期分两档。
第一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个基层干部挪用救灾款物数额较大且损害了受灾群众利益,在这一档量刑,被判了三年。
第二档,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直接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量刑从五年以上起步,最高无期。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对于在基层从事民政、扶贫、救灾、移民等工作,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业红线。你经手的那些钱和物资,可能只是你账本上的数字,但对于那些受灾群众、贫困人口、优抚对象来说,那是他们的救命钱、过冬棉被、孩子的学费。你把救灾款挪去修自己的房子,你觉得只是借用一下,但你挪走的可能是受灾群众在寒冷中等待的过冬物资,可能是贫困学生期盼的助学金,可能是受灾村民重建家园的砖瓦。
这些钱不是普通的财政资金,它们带着温度,带着党和国家对这些特殊群体的关怀。你挪用这些钱物,不仅触犯了刑法,更背弃了人民的信任。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因为挪用救灾扶贫款物而悔恨终生的基层干部。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在基层从事民政、扶贫、救灾工作的人。多一个人知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笔被挪用的救命钱,少一个在寒冬中等待救济物资的群众,少一个因为挪用特定款物而身陷囹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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