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1|回复: 0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手里攥着国家机密文件不放,攥得越久陷得越深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

回帖

3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35484
发表于 2026-5-29 18: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前面我们讲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管的是用窃取、刺探、收买等手段去弄国家秘密。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和它密切相关,但行为方式不同——不是去获取,而是手里攥着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和用途,也不上交。这个罪名叫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曾在涉密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在离职时利用职务便利将一些涉密的技术图纸和研发资料私自夹带回家。他离开原单位之后换了工作,这些资料一直锁在家里的柜子里,既没有上交也没有向任何人出示过。后来国家安全机关在例行排查中发现离职人员可能存在未清退涉密载体的情况,到他家中检查,查获了他持有的这批文件。经鉴定,其中有多份属于国家机密级别。他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了三年。他在法庭上反复说,他只是想留个纪念,文件锁在柜子里从来没有给别人看过,没有造成任何泄密后果。法官的回答是,国家机密文件不是你的个人纪念品。你非法持有它们,不管有没有泄露,你的行为本身就已经对国家的保密安全构成了威胁。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个法条的量刑是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入罪有三个条件:持有的文件资料物品属于国家绝密或机密级别;持有是非法的;行为人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国家秘密的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实物等各种形式,国家对其制作、分发、保管、清退、销毁等全过程都有严格的制度。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非法持有,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地将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那个离职人员将涉密技术图纸和研发资料私自夹带回家锁在柜子里,是典型的非法持有行为。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就是在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要求你说明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准备干什么用时,你拒不回答或者编造谎言。

第三,本罪是状态犯。只要非法持有的状态在持续,犯罪行为就在持续。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持有的是国家绝密或机密文件资料物品,仍然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刑期是一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个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技术文件的人被判了三年。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和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可能没有直接关系,但对于曾经在涉密单位工作过的家属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红线。你曾经在部队、在科研院所、在政府机关工作过,手里可能还保留着一些当年的技术图纸、研究报告、内部文件。你觉得这些东西是你当年亲手画的、亲手写的,是你一辈子的心血,想留个纪念。但我要告诉你,这些文件在你离开涉密岗位的那一刻,就不属于你个人了。它们是国家秘密的载体,你保留它们是非法的。你锁在柜子里,不给任何人看,你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你觉得自己只是留个纪念,但你非法持有的每一份涉密文件,都是悬在你头顶上的一把剑。

如果家里还有过去工作中留下的涉密文件,赶紧主动上交。你主动交出去,事情就了了。你藏着不交,哪天被查出来,那就不是纪念品的问题了,是刑事犯罪。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我在里面待过,我见过因为手里攥着几份机密文件而毁掉晚年的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曾经在涉密单位工作过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份被锁在柜子里的涉密文件,少一个因为留个纪念而身陷囹圄的老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