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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讲了私放俘虏罪。今天要讲的这个罪名,是军人违反职责罪这一章的最后一个——虐待俘虏罪。
我在里面听说过一个案子。在战后某次战斗结束之后,我军俘虏了一批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的敌军人员。一个战士在押送这些俘虏去临时战俘营的途中,因为自己的战友在战斗中牺牲,把怒火发泄在这些已经放下武器的俘虏身上。他用枪托和拳头殴打这些手无寸铁的俘虏,导致多名俘虏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他的行为被随行的带队干部当场制止,并被上报到部队保卫部门。军事法院以虐待俘虏罪判了他两年。他在法庭上还在狡辩,说他们都是敌人,打死活该。法官的回答是,他们放下武器停止抵抗之后,就是受国际法保护的俘虏,不再是战斗人员。你殴打已经解除武装的俘虏,严重违反了战争法规和我军的纪律。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俘虏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条: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法条的量刑是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这个罪到底管什么
虐待俘虏罪的构成要件,我帮家属们梳理清楚。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对战俘的管理秩序和我军的国际形象。虐待俘虏严重违反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战争法规。
第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负责看押管理俘虏的现役军人。
第三,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那个战士用枪托和拳头殴打已经放下武器的俘虏,是典型的虐待俘虏行为。
第四,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俘虏,仍然实施虐待。
第五,必须是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
三、刑期到底怎么判
虐待俘虏罪的刑期是一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个人被判了两年。
四、写给家属的话
家属们,今天讲的这个罪名,是军人违反职责罪这一章的最后一个。这一章我们讲了三十一个跟军人职责有关的罪名。今天这个罪名告诉每一个军人:敌人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的那一刻,就不再是战斗人员,而是受国际法和我军纪律保护的俘虏。你因为战友牺牲了心里有恨,用枪托和拳头殴打这些已经缴械的俘虏。你发泄的是仇恨,践踏的是我军的纪律和文明之师的形象。任何虐待俘虏的行为,都是对军法的亵渎,也是对我军文明之师形象的抹黑。军人的职责是战斗,不是虐待已经放下武器的俘虏。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请把这篇文章转发给你身边每一个身穿军装的家人和朋友。多一个人知道虐待俘虏罪的代价,就可能少一次对俘虏的拳打脚踢,少一个被虐待的俘虏,少一个因为虐待俘虏而身陷囹圄的军人。
到此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全部三十一个罪名的科普。同时,这也是整部刑法分则全部四百八十三个罪名的最后一篇。我们用了漫长的时间,把整部刑法分则的罪名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四百八十三个罪名,每一个背后都是真实的人生教训。希望这些文字能够帮助每一位家属了解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学法守法,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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