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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的个人财物如果丢失或损坏,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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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0 19: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家属在外面把家人的东西一件一件收拾好,总希望这些东西能妥善保管,出来的时候完完整整地还给他。如果东西丢了、坏了,该怎么办?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在押人员财物丢失或损坏的索赔程序讲清楚。

在押人员的个人财物,在入所时由看守所统一登记保管。保管的物品包括在押人员入所时随身携带的私人物品——手机、钱包、身份证、银行卡、钥匙、皮带、手表、首饰等,以及入所时穿着的个人衣物。这些物品由看守所财物保管室统一保管,在押人员出所时凭物品清单领回。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一般不会接触到自己的个人财物,所以丢失或损坏通常发生在入所登记环节或者出所清退环节。

入所登记时,在押人员应当仔细核对物品清单,确认登记的物品名称和数量无误之后再签字。如果登记有遗漏——比如手表没有被登记在册——出所时这块表就可能找不回来。在押人员在入所签字之前一定要逐项核对。

出所清退时,在押人员凭物品清单到财物保管室逐件清点领回物品。这时候最容易发现问题——少了一样东西,或者东西坏了。如果发现物品丢失或者损坏,在押人员可以当场提出异议,要求看守所说明物品去向。如果看守所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在押人员可以要求记录在案,然后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赔偿。索赔的途径包括:向看守所所长提出书面赔偿申请;向驻所检察室投诉,要求驻所检察官介入调查;如果看守所拒绝赔偿或者赔偿金额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看守所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在押人员出所之后,家属可以陪同他一起办理索赔事宜。

家属在平时能做什么?家属在在押人员入所之后,应该提醒律师在会见时代为询问随身物品是否已经登记在册、有无遗漏。如果发现贵重物品在登记时被遗漏,应当尽早向看守所反映,要求补登记。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提出所时财物清退的流程是什么,少了一样东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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