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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在外面常常担心,里面的人如果急需要用东西,能不能跟同监室的人借?今天这篇文章,就用在里面的亲身经历,帮家属把在押人员之间借钱借物的规矩讲清楚。
根据看守所的管理规定,在押人员之间原则上不允许借钱借物。在押人员的个人物品和食品,应当自购自用,不能转让、出借、交换。这个规矩的目的很简单:防止在押人员之间因为借贷产生矛盾、防止形成牢头狱霸控制他人的局面、防止物品交换成为赌博和违法交易的载体。如果发现在押人员之间相互借钱借物,轻则口头警告、没收违规物品,重则调换监室、加戴戒具。如果借钱借物演变成为敲诈勒索或者变相盘剥,就可能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在原有刑期基础上加刑。在押人员如果遇到同监室人员强行借钱借物,应当向管教报告,不要因为害怕而忍气吞声。
但在实际生活中,尤其是在同一个监室里相处时间较长的在押人员之间,偶尔借用一下洗衣粉、卫生纸之类的日用品,或者在对方没钱的时候请他吃一碗方便面,这种情况管教一般不会过分追究。因为这种小来小去的互帮互助是监室里维持人际关系的一种方式。关键是把握好度——不能形成固定的借贷关系,不能用物品交换来换取照顾或者保护,不能用食品来赌博。一旦形成了交易性质的借贷,就越过了看守所管理的底线。
家属能做什么?如果里面的人告诉家属有人强行跟他借钱借物,家属应该提醒他在里面向管教反映,不要私下解决。家属也可以通过律师了解里面的人是否因为借贷问题受到了欺负。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被拘留当天就能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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