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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强制措施有什么特殊规定,能不羁押就不羁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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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0 20: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孩子被抓之后,家长最揪心的就是他会不会被关起来。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在强制措施的适用上,法律规定了比成年人更为宽松和审慎的原则。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未成年人强制措施的特殊规定讲清楚。

法律对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限制适用羁押措施,能不关就不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时,检察院必须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需要,只有在确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才能批准逮捕。如果可以通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就不应该逮捕。

哪些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不被羁押?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有固定住所和监护人、家庭监护条件良好,逃跑风险较低;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较低;在校学生、学校愿意继续接收并协助监管;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会委托专门机构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监护条件进行社会调查,综合评估之后再决定是否批捕。家长应当积极配合社会调查,提供真实的家庭情况和监护条件证明。

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家长也不要放弃。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仍然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争取取保候审。法院在审判阶段也会再次审查羁押必要性。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未成年人的分押分管是怎么执行的,会不会和成年人关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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