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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在接到在押人员死亡通知之后,如果对死因有异议,法律给了家属多个申诉的渠道。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这些申诉渠道一一讲清楚。
第一个申诉渠道是向主持死亡调查的检察院提出异议。非正常死亡事件由检察院主持调查,家属可以直接向承办检察官提出对死因的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调查。
第二个申诉渠道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家属认为承办检察院的调查不公正、不彻底,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上一级检察院对死亡事件进行复查。
第三个申诉渠道是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家属认为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死亡事件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四个申诉渠道是委托律师代为申诉控告。律师可以帮助家属撰写申诉书、整理证据材料、向有监督权的机关提出申诉。
申诉时需要提交申诉书,写明申诉人信息、死者基本信息、对死因的具体异议、支持异议的理由和证据线索,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家属在申诉时要保持冷静、依法维权。不要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不要在看守所门口聚集闹事。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在押人员自杀死亡的调查程序有什么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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