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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因病死亡之后,医疗记录是判断看守所是否尽到救治义务的关键证据。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医疗记录的调取程序讲清楚。
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的医疗记录包括入所体检记录、日常就诊记录、用药记录、转诊记录、抢救记录。这些记录由看守所医务室负责保管,客观反映了在押人员从入所到死亡期间的全部诊疗过程。家属有权查看和复制这些医疗记录。
家属怎么调取医疗记录?可以在死亡事件调查过程中向主持调查的检察院提出申请,由检察院依法调取并供家属查阅;可以委托律师在申诉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调取;也可以在申请国家赔偿时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提供。
家属在查阅医疗记录时要重点看入所体检时是否已经发现有疾病、疾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看守所在日常管理中是否按时给药、是否定期复查,病情恶化时是否及时发现并转送外部医院,临终抢救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得当。如果医疗记录存在明显缺失、涂改、伪造等异常情况,家属应当立即向检察院反映,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和文书检验,查明医疗记录的真实性。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死亡事件处理结束后家属还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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