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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是严重侵犯在押人员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驻所检察室的一项核心职能就是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驻所检察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讲清楚。
驻所检察室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是日常性、制度性的。驻所检察官会定期核查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对每一个在押人员的入所日期、拘留期限、逮捕期限、延长审批手续进行逐一核对。如果发现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会提前向看守所发出预警,提醒及时处理。如果发现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办案单位既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驻所检察室会立即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办案单位在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仍不纠正,驻所检察室会向上一级检察院报告,由上一级检察院向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在押人员本人如果发现自己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未被释放,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家属在外面如果通过律师或者计算时间发现存在超期羁押,可以直接向驻所检察室提交申诉控告材料。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驻所检察对刑讯逼供的监督怎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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