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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所检察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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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0 21: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服刑人员和家属最关心的几件事。驻所检察室对这些刑罚执行变更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依法公正。今天这篇文章,就帮家属把驻所检察的监督职能讲清楚。

驻所检察室收到监狱或者看守所提请减刑、假释的副本之后,进行逐案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考核积分是否真实,是否有违规违纪记录,悔改表现是否真实。如果认为减刑假释不当,驻所检察室会向法院提出书面检察意见。法院在收到检察意见之后应当重新进行审查。在开庭审理时驻所检察官出庭发表意见。裁定作出之后,如果认为裁定不当,驻所检察室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院在收到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同样严格。驻所检察室审查保外就医的病情诊断是否真实、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防止通过虚假病情骗取保外就医。家属如果发现有人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情况,可以向驻所检察室举报。

我是玉龙,微爱帮的创始人。下一篇文章,我们讲驻所检察室的年度报告公开吗,家属能看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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