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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狱友出狱后,骗了我将近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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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5: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

于某某跟邱某某的丈夫黄某是同一个监室的狱友。于某某刑满释放前,黄某委托他给妻子邱某某带个话,于某某因此拿到了邱某某的联系方式。

2022年12月,于某某刑满释放。他没有打电话报平安,而是编了个故事:“你丈夫想办理假释,刚好我认识一些领导。你只要转一些打点费给我,这事包在我身上。”

邱某某信了。因为她深知丈夫在监狱里多么想出去,一听到“假释”,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板。

2023年3月至5月,于某某以“送礼”“请客吃饭”等名义,先后索要人民币90500元。钱款全部被用于于某某的日常生活开支。邱某某发现不对劲后,对方仅归还了1500元。2024年4月,于某某被抓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出违法所得89000元。


“假释”,是每个在押人员最敏感的字眼。骗子最喜欢做这种生意。

第一,假释有严格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具备假释条件的,必须经过监狱提请、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理等严格程序。花钱打点,不仅做不到,还会耽误正常的假释申请流程。

第二,邱某某最危险的做法,就是没有跟家人核实。她丈夫在里面,她完全可以通过亲情电话询问他:“黄某,那个于某某是什么人?他说能帮你假释。”只要拨通这通电话,钱就不会被骗。

第三,检察官在审理案件时明确指出,这类“请托办事”的钱款,当事人是基于可能影响司法廉洁性的意图给付的,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应当返还的“合法财产”。这就意味着,被骗的这些钱,追回几乎无望。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首发于微爱帮APP,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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