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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冷静,不可当场喊话或质疑。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无权在庭上发言。发现新证据后,应立刻用笔记下证据名称和在庭审中的出现时间,休庭后将信息完整转告辩护律师,由律师在后续的庭审质证环节提出异议或申请补充调查。如果证据真实性存疑,律师可以申请鉴定或排除。家属在庭下所做的观察和记录是律师的重要信息补充,但表达渠道必须通过律师。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质证程序的规定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辩护律师与家属沟通的规范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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