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1788|回复: 0

家属在法院开庭时看到公诉人提交的证据中有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该怎么应对?

[复制链接]

4513

主题

6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2016
发表于 2026-5-4 21: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保持冷静,不可当场喊话或质疑。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无权在庭上发言。发现新证据后,应立刻用笔记下证据名称和在庭审中的出现时间,休庭后将信息完整转告辩护律师,由律师在后续的庭审质证环节提出异议或申请补充调查。如果证据真实性存疑,律师可以申请鉴定或排除。家属在庭下所做的观察和记录是律师的重要信息补充,但表达渠道必须通过律师。

文章参考资料均来源官方信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质证程序的规定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辩护律师与家属沟通的规范 首发于微爱帮APP 只为帮助服刑人员家属解答问题 为爱守护,你不孤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